拿回扣套公款校长辱没师德 判徒刑没财产教训堪当教材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松法
本报讯
拿教材回扣,虚开发票报销,金华教育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、曾任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的谢廷平因受贿、贪污两罪,日前在松阳县人民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。 谢廷平受贿和贪污均发生在他担任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期间。据法院查明,2002年到2006年间,谢廷平利用校长的职务之便,伙同该校教务处主任黄树财(已判刑),在征订教材的过程中先后6次收受金华市一家图书发行公司业务员杜某所送的回扣29380元,谢和黄分别分得14770元和14610元。此外,谢廷平别墅装修及其姨妈住宅装修的工人工资和部分材料款合计34600余元,都由个体包工头潘某支付。潘某曾是谢廷平所在学校修补工程的包工头。 2004年12月至2006年12月,谢廷平还伙同学校总务处副主任谢寿良,采取虚开发票报销的方法,用从杭州票贩子手中买来的餐饮发票及空白零售发票报销,套取学校公款51880元,后两人平分。 案发后,谢廷平和谢寿良的家属均退出了赃款。 谢寿良因犯贪污罪,一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,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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